为什么不能将店长注册为经营者?(三)
大家好,我是岳哥。为什么不能将店长注册为经营者,这是第三篇,也是收官之作。
我曾经接待过这样的咨询,一位美业老板给了店长部分股权,经营交给店长照看,自己只是每月来门店对对账,收收款。
前几年风平浪静,但自从赚钱开始就风波不断,相互撕逼。
按理说,解除合作就是了,大不了对簿公堂吧。
但店长可不干。
她从墙上摘下了执照,拿走了收银的POS机、客户档案和所有账本,鼓动员工离职,最后用三把大锁将大门狠狠锁死,留给老板一座“空城”。
堡垒最怕从内部攻破。
要求退卡的客人纷至沓来,媒体记者更是长枪短炮,将门店围得水泄不通。
门被锁了,老板拨打了110,民警当然不会处理这样的经济纠纷,后来闹到司法所。
看到店长拿出的营业执照,调解员的态度却偏向了店长。
原来,老板是用店长的名义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调解员解释,店长既然是门店经营者,她收走执照和账本,锁掉大门,这都是她的自主经营权,这位老板想报案,想打官司,恐怕还师出无名。
屋漏偏逢连夜雨,老板是先租的门面再办的执照,而且是以老板个人的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现在人去楼空,欠下的房租还得要交啊。
房东起诉到法院,老板又坐上了被告席!
我不得不说,这个失败的案例很经典。
美业的投资人直到遍体鳞伤都不会明白,自己开办的门店当然要跟自己姓,这就好像自己掏钱买的房,房产证怎么能写上别人的名字呢?
营业执照是对外公示门店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执照上的经营者有权独立处置门店的任何资产。
别说人家调解员不同情你,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谁都首先会从营业执照来判明是非,至于你的委屈,你就另行起诉和举证把,也许得花费很长的周折才洗得清。
为什么不能将店长注册为经营者?
我给您的答案是:
小心假戏真做,小心员工变脸!
总结
回顾最近三期的内容,下面为您总结三个理由:
1、店长的个人债务会导致门店资产被查封、冻结和执行;
2、店长的个人变故会导致其配偶或者继承人向门店主张权利;
3、心术不正的个别店长会凭借经营者身份干扰门店经营。
建议
为避免这些纠纷,我一般都提倡“元神归位”,由老板自己来注册自己的企业,但遇到非得委托其他人来注册的特殊情况,我会给出如下建议:
1、双方签订委托协议,明确老板是实际投资人,门店资产全部由投资人所有,被委托方只是名义上的执照登记人;
2、老板必须保管好全部出资凭证,相关财务记录能清晰反映投资关系;
3、明确被委托方不得擅自转让、抵押和注销门店等,否则承担严肃的法律责任;
4、为防止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要求被委托方的配偶和其它直系亲属在委托协议上签字,以此确认其知晓委托关系。
千万不要嫌以上手续复杂,有的门店投资很大,该完备的程序必须完备,今天的复杂是为了明天解决争议时变得简单,好好体会下吧,成年人的世界,哪有“容易”二字。
这个系列到此结束,下期我们接着谈其他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