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包装,过犹不及
有人说医美圈就像娱乐圈,像娱乐圈一般活色生香。如今娱乐圈的明星也时刻浸泡在医美圈中,就象明星需要包装一样,医美也离不开包装,尤其是借助了娱乐圈的包装手法,更是让求美者为之癫狂,普通人期望通过医美技术,能够象明星一样光彩照人。
如果说娱乐圈对艺人的最高标准是“德艺双馨”,那医美的包装过度与适度的界限如何划分呢?
医美的包装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个人包装、机构包装、产品技术包装,但毫不客气地说,每个领域都存在包装过度的现象。
1、个人包装
常见如下的医生宣传:某某院长,名牌医科大学毕业,某协会会员或者委员,潜心钻研某一领域,国际大奖拿到手软,还走上神坛,封有专家、圣手等称号,总之是个狠角色,做手术只能找他。
这些人物不乏大神,但更多是“水货”,国外溜达一圈或交钱买来名号,再配上美轮美奂的职业照,佐以香车美女,明星合影,消费者简直不服不行。
2、机构包装
富丽堂皇的欧式装修,顶级酒店服务,这还不算,映入顾客眼帘的一定是各色获奖照、奖杯和牌匾,包括各种部门和协会授予的奖项以及数不清的锦旗和荣誉证章,包括大厅里,也一遍又一遍播放各种眼花缭乱的宣传视频。
这样的宣传放在有实力的机构当然无可厚非,关键是如果没有过硬的医疗水平,却把重点放在包装上——比如,在厂家放任下,将自己包装成独家授权的顶级产品,或者通过各种渠道花钱购买某些协会头衔和所谓国际机构授权——那可就是舍本逐末了。
3、产品技术包装
前两种包装,消费者也许还能通过一些手段发现端倪,但隔行如隔山,一旦将产品技术包装起来,消费者就只能雾里看花了。
比如最常见的双眼皮手术,一经文案高手润色,就可以包装成数十种价格不同的手术名称,实际上,不管是纳米无痕、电眼翘睫还是叫做3D、4D、5D乃至各种D,双眼皮手术基本就三种,埋线、小切口和全切,但经过花哨包装,马上就感觉技术升档了。
其实,身处好酒都怕巷子深的年代,“包装”并非贬义词。
包装的本质就是宣传、美化和推广,如果觉得这个词太抽象,你还可以把它理解为优美的文案和话术。
讲包装不俗更不丑,但凡事必有度,医美行业虽然五光十色,亦不能偏离根本。
医美机构的包装是否适度,主要是看宣传推广的用词用语是否准确客观,当然允许适当美化,但真理与谬误也就一步之遥,不允许夸大宣传,过度拔高,尤其禁止捏造和虚构事实,欺骗消费者。
下面,把枯燥的法律规定放在一边,就医美行业的包装问题谈谈个人见解。
一、文案提倡唯美,但不能生造名词
好的文字雕琢出的是艺术品,像用“丝滑感受”来形容巧克力,用“被上帝吻过”来形容嗓音,都是很高级、很唯美的比喻,类似修辞手法有很多,都很贴切和打动人心。
医美行业在包装产品和项目时,要考究用词的独创性、准确性和艺术性,不要使用“拿来主义”去搬运他人的表达,也不要用“一针玻尿酸,三秒变女神”这样粗暴的说辞剥夺品相的美感,更不要用“翘睫双眼皮”、“芭比双眼皮”这种生造的名词。
二、宣传有实据,师出无名即为禁区
要加强对医生个人和机构自身的管理,宣传推广必须做到实事求是,以客观准确为前提,禁止编造莫须有的经历、奖项和荣誉,医生不要动辄以权威和专家自居,也不要随便去copy别人的手术案例。
放在过去,虚假模糊的包装或许还能打信息不对称的擦边球,如今互联网时代,医美机构和医生个人的任何信息都手到拈来,第三方医美垂直平台兴起后,消费者还可以随时通过平台查询医生,行业协会也加大了公示力度,一些过度包装和造假的机构及“砖家”将暴露无遗,这些查询结果都将是消费欺诈的直接证据。
三、建立纠错机制,及时更新包装宣传
医美行业的过度包装问题已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国家监管法规和执法依据都在持续发布和更新,一批又一批的绝对词被禁用,一批又一批处罚案例被公布,像网上巡查等执法手段都在逐步加强,医美机构是时尚潮流的创造者,在学习能力上也要勇立“潮”头,与时俱进,加强知识储备和自我纠错能力建设。
具体而言,医美机构悬挂张贴在公共区域的宣传资料、对外赠送的物料手册,以及在网站、自媒体发布的链接文字,都直接暴露在执法机关面前,很容易被取证和查处,对于这些内容要定期组织“会诊”,去芜存菁,和法律规定保持一致。
总而言之,医美圈的包装乱象泛滥,国家已像整顿娱乐圈一样对医美圈重拳出击,不要盲目追求包装的 “高大上”,而是回归医疗技术的本质,那些娱乐圈被查禁的失德艺人,应当成为我们的前车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