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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湖南药监局拟取消这些化妆品备案,涉面膜、眼霜、精华等多种产品

近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拟取消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

公告介绍,截至2024年6月30日,湖南省已备案的89个国产普通化妆品未按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南省药监局拟对该89个国产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

潇湘晨报记者检索附件发现,此次未按规定提交年报的化妆品来自湖南省锘恩科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菲水(湖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凤菱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途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南肤生生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等近20家公司。

其中拟取消备案产品涉及面膜、眼霜、精华液、香水、润肤乳、爽肤水、洗发水、沐浴露等多种。

公告提到,相关化妆品备案人对被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的,应于2024年8月11日前携带有效市场主体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前往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逾期未收到异议的,或经审核异议未被采纳的,药监局将取消上述化妆品备案。

事实上,有关部门对化妆品领域的监督管理力度在持续加大。

湖南省药监局于2023年12月26日印发了《2023年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对湖南省68家化妆品备案人、2家境内责任人未提交符合备案资料要求的196个国产普通化妆品和2个进口普通化妆品拟取消备案。

在规定时间内,部分化妆品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未对其拟取消备案产品提出陈述和申辩。2024年1月26日,湖南药监局已依法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批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


以上内容来源: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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